必須要簽字。只要夫妻倆是合法夫妻,有結婚證,那么,在變賣屬于夫妻共有或是夫妻任何一方名下房產(chǎn)時候,都是需要夫妻倆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住房房產(chǎn)證,契稅證,兩人戶籍所在地住房情況證明,一起去房管辦理簽字手續(xù),才可以賣掉住房給別人。
全部3個回答>??房子夫妻一方能賣房嗎?賣房是不是必須夫妻簽字?
142****4027 | 2019-10-30 20: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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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067
夫妻共同財產(chǎn)屬雙方共同所有,因此處分必須雙方共同簽字。
查看全文↓ 2019-10-30 20:27:41
一切以房本為標準,如房本是兩人姓名簽定買賣合同時必須夫妻雙方到場簽不可代簽與委托。
擇解:
1:夫妻一方擅自賣房是否屬無權處分?
無權處分在法律上是指沒有取得所有權或處分權而處分他人財產(chǎn)。
那么,房屋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一方未征得對方同意擅自出賣是否屬于無權處分呢?
作為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其處分權自然由夫妻共同享有,雖然夫妻之間對于日常生活事務享有有平等的處理權,但是房屋買賣屬于處置家庭資產(chǎn)的重大事項,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處分的權利。因此,出賣房屋的一方雖然也為房屋的共有人之一,但其未經(jīng)對方同意而出賣的行為也屬于無權處分。
2:一方無權處分是否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合同法規(guī)定,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成立,如無特別約定或法律上的規(guī)定,合同自成立之日生效。雙方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如無特別約定,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買賣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nèi)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情況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即使賣方在出售房屋時對出售房屋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只影響到房屋能否順利辦理變更登記,對于物權變動的原因(即合同的生效與否)并不產(chǎn)生影響。即一方是否無權處分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司法實踐中關于夫妻一方出賣共有房屋的情形,可以歸納為以下三種:1、登記在一方名下,登記的產(chǎn)權人單方出售;2、登記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出售;3、登記在雙方名下,其中一方出售。上述情形均屬無權處分,但在不存在買賣雙方惡意串通等合同無效的情形下,房屋買賣合同應均為有效。即使沒有證據(jù)證明出賣房屋為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也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3: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尚未辦理過戶登記的,買房人無權要求辦理過戶登記,已經(jīng)辦理過戶登記的,應當撤回原房屋登記;已經(jīng)交付房屋的,買房人應當退還房屋。當然,賣房人應當退還房款。因合同無效所產(chǎn)生的法律責任,應當根據(jù)雙方的過錯責任,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損失,損失包括房價上漲的差價損失、利息損失、交易費用損失等等。
4:遇到不誠信的賣家,夫妻一方主張合同無效,不配合履行交房等合同義務,買方怎么辦?
誠信是民法的基本原則,因此法律規(guī)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對買房人的利益也給予一定的保護?!段餀喾ā返?06條規(guī)定了所有人追回權的同時,也賦予善意買房人以善意取得為由對抗所有人的追回權。通俗的說,如果買房人在購房時為善意,沒有和賣方惡意串通的情形,并且以合理的交易價格購買房屋,并且辦理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買方有權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主張不知情的賣方配偶,無權以不知道或者不同意為由撤回房屋交易。
因此,如果買房人構成善意取得,賣房人不配合辦理交房,或不履行其他合同義務,買房人可以起訴對方要求履行,并承擔違約責任,法院判決后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
5:夫妻一方擅自賣房,另一半如何維權?
如果發(fā)現(xiàn)共有房屋被配偶擅自出售,合同已經(jīng)簽訂但是尚未辦理過戶,或者過戶手續(xù)尚未辦理完畢的,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依據(jù)《物權法》第106條第一款追回相關房屋。程序上,應及時向房屋登記部門申請異議登記,并且在異議登記后15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行使追回權。如果房屋已經(jīng)完成過戶登記,配偶一方可以根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提起離婚訴訟并且要求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如果受害配偶一方不想離婚,可以依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四條的規(guī)定,在不提出離婚的前提下,要求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進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為了防止配偶轉(zhuǎn)移財產(chǎn),在提起上述訴訟的同時,應當及時申請訴訟保全,將對方取得的售房款予以凍結。
為了預防共有房產(chǎn)被配偶擅自出售,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chǎn)權利,律師建議婚后購買房屋時**好將自己登記為房屋所有權人。如果購房時沒有登記為所有人,盡可能將自己的名字加到房產(chǎn)證上,這樣如果沒有自己的同意,對方是難以辦理所有權過戶登記,買房人也難以通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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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991
因所購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房產(chǎn)涉及處分夫妻共同財產(chǎn),為避免法律上的風險一般要求夫妻雙方共同到場,同意買賣并處分該房產(chǎn)。法律是死的,也可以靈活處理,房產(chǎn)證只有一方名字的可以想辦法處理。
查看全文↓ 2019-10-30 20:27:19 -
133****7751
一、需要夫妻一起出面簽字辦理該住房過戶手續(xù)。
查看全文↓ 2019-10-30 20:26:43
1、房產(chǎn)證只要寫一人名字,都會注明單獨所有,意思不是說住房產(chǎn)權為登記人一人,是為了防止你們私自把其他名字寫在房產(chǎn)證。
2、婚姻法規(guī)定,婚后買房,不管房產(chǎn)證登記人是夫妻誰名字,只要沒有事先特殊約定,都是婚后共有財產(chǎn)。
3、處置共有住房需要夫妻一起簽字。
二、《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zhì)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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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產(chǎn)屬于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chǎn)的時候,出售房屋需要夫妻雙方一同去進行房產(chǎn)過戶手續(xù)。2·購買房屋的買家如果需要將房產(chǎn)過戶到兩個人名下,就需要配偶也就是夫妻關系的另一方到場,這樣才能同時辦理過戶。當然日后再進行過戶也可以,就看個人家里的實際情況了,因為夫妻間的過戶手續(xù)是沒有稅費的,只是一個更名手續(xù)。3·所出售的房屋是離婚關系辦理后沒有進行財產(chǎn)分割的房產(chǎn),在市場上進行交易的時候,還是需要原夫妻關系中的另一方到場,因為這所房產(chǎn)還是有另一半的產(chǎn)權,所以應該出席交易現(xiàn)場。4·婚前的財產(chǎn)已經(jīng)超出了自有年限,變成共有財產(chǎn)的房產(chǎn),房屋在市場上交易的時候需要夫妻雙方一同出席辦理現(xiàn)場。有一方因為一些實際原因不能親自參與辦理過程的,需要辦理委托手續(xù),辦理時拿上另一方的身份證件和委托書就可以辦理了。賣房子過戶夫妻雙方不能同時到場的理由1·夫妻雙方有一個人已故的,就是喪偶的夫妻是不能都去辦理過戶手續(xù)的,開具另一方不能辦理過戶的證明就可以一個人去了。2·夫妻雙方已經(jīng)辦理離婚手續(xù),并且房產(chǎn)已經(jīng)切割清楚的,徹底歸屬于一方的,進行房產(chǎn)買賣交易的時候自己去進行辦理即可,但是需要有離婚證或是離婚證明。3·賣房子的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因為一些實際情況不能去辦理過戶手續(xù)的,需要辦理委托過戶的委托證明。4·賣房子辦理過戶時,如果房產(chǎn)是夫妻在建立夫妻關系前的個人財產(chǎn),是不需要夫妻的另一方到場辦理過戶手續(xù)的,因為是婚前個人財產(chǎn),在買賣交易時就屬于個人的交易行為,于是否結婚沒有關系。賣房子過戶需要夫妻雙方到場嗎?從法律上自有各種可以去但是不用去,或是不用去的辦理程序。但是就個人的情感方面出發(fā),賣房子是家里的頭等大事,自然要雙方共同見證,這是一個互相信任以及坦誠的事情。夫妻雙方是否同時去辦理,還要看家中的實際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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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離婚后房產(chǎn)歸一方:夫妻雙方應及時持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diào)解書)、房產(chǎn)證、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等,到房管局將房產(chǎn)證過戶到離婚后的持人名下。2、離婚后賣房:(1)如果房子已經(jīng)過戶到一方名下,再賣房子過戶時,不用另一方到場簽字了。(2)如果離婚后房子尚未過戶到離婚后應持有房產(chǎn)的人名下,再賣房時房管局會要求雙方都到場簽字的。這種情況下,雙方帶上房產(chǎn)證和各自的身份證、離婚法律文書到場辦理過戶手續(x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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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產(chǎn)證上的出證日期,在你們結婚證登記日期之前,那就不需要簽字;2.如果在結婚證登記日期以后出的房本,那么必須有另一方的認可,就算另一方不到場,沒有任何同意出賣房屋的許諾,在房管局也會出一份詢問筆錄,里面會有問是否是夫妻共有財產(chǎn)等相關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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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的,這個主要是看房產(chǎn)證上面的名字,房產(chǎn)證上是誰的名字,賣的時候就簽誰的名字。房產(chǎn)證上有誰的名字,那在法律上這套房子就屬于這個人的,如果你們是夫妻但是房產(chǎn)證上只要對方的名字,沒有你的,那么這個房子就不算你的,但是你們是夫妻可以在房產(chǎn)證上加上你的名字,屬于你們的共同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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