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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的土地面積如何確定?應稅土地面積怎么計算?

147****1072 | 2019-10-06 23:25:13

已有5個回答

  • 143****2460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jù),依照規(guī)定稅額計算征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jù),依照規(guī)定稅額計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0.6元至12元。

    查看全文↓ 2019-10-06 23:25:52
  • 148****0508

    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計算公式為:應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分別規(guī)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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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0-06 23:25:45
  • 153****5489

    依據(jù)《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jù)。

    一般來說計稅面積確認依據(jù)如下:

    (1)持有土地使用權證的,以證書記載的土地面積為準;

    (2)尚未取得前款所列土地使用權證書,但持有其他土地使用證明材料的,以《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土地權屬文件上載明的土地面積為準;

    (3)缺少土地權屬、面積資料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并經(jīng)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核定的土地面積為準;對于多層建筑物,土地使用稅的應稅面積,以產(chǎn)權證上注明的占地面積為準;產(chǎn)權證上未注明占地面積的,按以下公式計算:(擁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積/總建筑面積)*總占地面積。

    查看全文↓ 2019-10-06 23:25:40
  • 154****2542

    計算公式為:應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分別規(guī)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nóng)業(yè)正式戶口人數(shù)為依據(jù),按照國務院頒布的《城市規(guī)劃條例》中規(guī)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jù)市政建設情況和經(jīng)濟繁榮程度在規(guī)定稅額幅度內(nèi),確定所轄地區(qū)的適用稅額幅度。經(jīng)濟落后地區(qū),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guī)定**低稅額的30%.經(jīng)濟發(fā)達地區(qū)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準。
    擴展資料:
    目前土地使用稅只在鎮(zhèn)及鎮(zhèn)以上城市開征,因此其全稱為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開征土地使用稅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土地資源,使企業(yè)能夠節(jié)約用地。
    征收土地使用稅的作用具體包括如下:
    (1)能夠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節(jié)約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能夠調(diào)節(jié)不同地區(qū)因土地資源的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
    (3)為企業(yè)和個人之間競爭創(chuàng)造公平的環(huán)境。

    查看全文↓ 2019-10-06 23:25:33
  • 152****3626

    1、土地使用權共有的,應按各方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如綜合樓分屬幾個單位使用,按各自占用的建筑面積計算占用土地面積繳納土地使用稅。其計算辦法是:
    應交土地使用稅土地面積 = 該單位使用的建筑面積×綜合樓使用土地面積(平方米)÷綜合樓全部建筑面積(平方米)
    2、關于多層建筑房屋的應稅土地面積確認問題
    多層建筑房屋應按房屋建筑面積占大樓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應稅土地面積,即:
    多層房屋應稅土地面積=大樓總應稅土地面積×(房屋建筑面積/大樓總建筑面積)

    查看全文↓ 2019-10-06 23: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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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使用權共有的,應按各方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如綜合樓分屬幾個單位使用,按各自占用的建筑面積計算占用土地面積繳納土地使用稅。其計算辦法是:應交土地使用稅土地面積 = 該單位使用的建筑面積×綜合樓使用土地面積(平方米)÷綜合樓全部建筑面積(平方米)2、關于多層建筑房屋的應稅土地面積確認問題多層建筑房屋應按房屋建筑面積占大樓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應稅土地面積,即:多層房屋應稅土地面積=大樓總應稅土地面積×(房屋建筑面積/大樓總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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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先計算出面積。 長乘寬(如長20米、寬18米,則20*18=360平方米)計算出面積第二:每市畝是666.6667平方米,也就是說每1000平方米=1.5畝 將你用第一步方法算出的面積數(shù)乘以0.0015就是實際畝數(shù)。 比如你用第一步方法得出面積數(shù)是360平方米、那么畝數(shù)就是60*0.0015=0.54畝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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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二、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稅:(一)征收的耕地,自批準征收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準征收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三、土地使用稅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土地管理機關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提供土地使用權屬資料。四、土地使用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條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五、土地使用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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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jù),依照規(guī)定稅額計算征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jù),依照規(guī)定稅額計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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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已銷售房屋的占地面積,可從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的計稅土地面積中扣除。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銷售房屋并終止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時間按“房屋交付時間和購房者房屋產(chǎn)權登記時間孰先”的原則確定。已銷售房屋的占地面積計算公式如下:已銷售房屋的占地面積=(已銷售房屋的建筑面積÷開發(fā)項目房屋總建筑面積)×總占地面積具體還是建議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溝通確定,不同的地方政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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