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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紅橋馨城什么時候交房子呢?誰能說說呢?

158****3362 | 2019-08-26 14:24:54

已有3個回答

  • 154****7988

    交房時間要問開發(fā)商或者售樓處才行
    其它人無法回答,即便回答了也不權威。
    一般購房合同里面肯定有寫明交房的時間
    該合同約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延期不交房也會有相應的責任劃分的

    查看全文↓ 2019-08-26 14:25:11
  • 142****3354

    1、所謂“交房時間”,是指出賣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使房屋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通知買受人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買受人在通知所確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xù)的過程。
      2、房屋的交付時間是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應當約定明確的一項條款。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沒有關于房屋交付時間的具體規(guī)定,因為合同的履行時間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事項,何時交房只能由合同約定。
      3、《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都規(guī)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約定交付時間。所以,具體的交付時間不存在法律規(guī)定的問題,而是協商約定的問題。當然,法律對于房屋的交付標準是有規(guī)定的,即必須已經通過竣工驗收。

    查看全文↓ 2019-08-26 14:25:07
  • 148****6680

    1、交房時間是在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里有明確的約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購房合同里的具體約定時間。

    2、如果開發(fā)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話,開發(fā)商屬于違約行為。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查看全文↓ 2019-08-26 14:25:02

相關問題

  • ,看看當時和開發(fā)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上,規(guī)定的交房日期是什么時候,如果確認是開發(fā)商延期交房,有權利要求開發(fā)商退房或者補償,直接到法院起訴開發(f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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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只有五證齊全且小區(qū)通過綜合竣工驗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辦理房產證的,而新房通常三個月拿到房產證,二手房過戶以后,一個月左右拿到房產證。2、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3、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造成購房者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產證;或者期房預購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內未取得房產證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買受人自訂立合同之日起90日內未能取得房產證的,開發(fā)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全部5個回答>
  • 在辦理交房手續(xù)時,你應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看開發(fā)商是否具備合同約定的交房條件。一般來說,房屋交付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fā)商出示《房屋竣工驗收證明書》、《入住許可證》以及《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使用說明書》。二是仔細驗收房屋。驗收時,應在物業(yè)人員的陪同下,具體檢查房屋有無質量問題,水電是否開通,合同中約定的房屋設施是否安裝到位,水表、電表、煤氣的數額等。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房屋交接單上注明,先不要接收房屋

    全部3個回答>
  • 具體的房屋交付使用時間在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里應該有明確的約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購房合同里的具體約定時間。如果開發(fā)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話,開發(fā)商屬于違約行為。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全部3個回答>
  •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全部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