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買賣雙方都違約怎么辦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均有違約行為,應各自承擔相應違約責任。2、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六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3、對于雙方均不履行合同的情況,我國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不能推卸責任??傊?,在雙方均違約的情況下,各自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雙方也可向對方追償損失。其中,我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一百二十條和一百五十九條中都有明確規(guī)定。二、無效購房合同該怎么處理一般根據合同雙方當事人的過錯大小,用返還、賠償兩種處理方法。1、返還財產:是指將當事人的財產關系恢復到合同簽訂以前的狀態(tài)。如果購房人取得的房屋還存在,則應返還給開發(fā)商,而開發(fā)商則把所取得的購房款全部退還給購房者。2、賠償損失:是指過錯方給對方造成損失時而應當承擔的責任。如果購房者對房屋造成了損壞,應修補或賠償,同樣開發(fā)商占用購房者的資金造成購房者損失資金利息,應賠償購房者的利息損失。此外,購房者為購房而支付的各種合理開支也可以計為購房者的損失。綜上,是關于“房屋買賣雙方都違約怎么辦”以及“無效購房合同該怎么處理”的有關房屋買賣的法律內容,希望對解決您的房屋買賣糾紛能有一定的幫助。通過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當購房者不小心簽訂了無效的購房合同時,不用太害怕,因為“無效”是指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它對合同雙方當事人仍然具有約束力,即負擔處理無效合同的責任。
全部3個回答>??房屋買賣對方違約要如何處理?
138****6963 | 2019-08-21 2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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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558
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后,買方想違約,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查看全文↓ 2019-08-21 21:16:02
違約責任以可參閱《合同法》的如下規(guī)定處理: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
135****0892
您和他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之后,對方遲遲不將房屋交付給您已經是屬于合同違約行為。如果在買賣合同中有寫明違約金和違約責任的,按照合同的內容來執(zhí)行。如果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那么您可以請求對方賠償您的實際損失和預期損失。
查看全文↓ 2019-08-21 21:15:58 -
148****1920
如果是買賣合同涉及到的資金金額比較高,買賣雙方對此都比較謹慎,在交易的時候會簽訂買賣合同,但是還是會遇到賣房者違約的情況,比如并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里面過戶。
查看全文↓ 2019-08-21 21:15:54
那么,賣房違約法院會怎么處理呢?遇到賣方違約,買方一般會根據當初簽訂的合同,要求對方繼續(xù)履行,對方拒絕的,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雙方不能達成協商解決意見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會根據以下法律依據來處理:《合同法》第112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同法第113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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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違約,您可以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合同法》第八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薄逗贤ā返谝话倭惆藯l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薄稉7ā返?89 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務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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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買賣賣方違約怎么辦1、賣方違約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是拒絕繼續(xù)履行合同,但未將房屋另售他人,這種情況下賣方往往以家人反對或采取不去銀行解押的方式來阻撓合同的履行;另一種情況是賣方直接將房屋另售給出價更高的買家,并辦理了過戶手續(xù)。2、這兩種情況,買方均可向賣方主張違約責任,其損失構成主要包括:雙倍定金或者違約金(注意:定金違約金不可并用,只能選擇其一,往往取價高者)、買方已經支付的中介費、房屋的差價損失。3、這兩種情況的區(qū)別在于,房屋差價損失的確定方式不同。前者因損失并不明確具體,法院可能通過價格評估并取中間值的方式確定;后者因另售的價格明確,法院會直接認定前后交易的差價確定買方的損失。也就是說,買方通過訴訟途徑可以彌補因賣方違約所受的損失,而賣方忙活半天所賺取的差價終會落的一場空。房屋買賣賣方違約怎么辦?如何預防賣方違約二、如何預防賣方違約1、一般來說,賣方不會直接表明自己不愿意辦理過戶手續(xù),而是要求將過戶時間延期,在買方同意延期后卻一直不確定具體的過戶時間,后就是不了了之。在這種情況下,買方一定要及時發(fā)出書面催告,要求賣方在約定時間簽約,如同意延期,則應約定具體的期限,否則可能因證據不足而被法院認定違約。2、簽了居間協議簽訂后,賣方可能會找些理由來拒簽買賣合同,其實,這時買方只要有證據證明簽約人有產權人的授權,比如產權人曾到中介處掛牌或者簽署過傭金確認書、委托書等文件,那么居間協議仍是有效的。如果沒有證據,買方可以要求簽約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自己的損失。3、賣方雖然已經簽了居間協議,但房價上漲后不肯收定金,而居間協議里一般都約定意向金只有在賣方簽收后才能轉變?yōu)槎ń?,那么中介可以要求賣方在居間協議中授權中介收取定金并代為保管,這樣,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賣方收了定金,賣方毀約就要承擔定金罰則,買方的權益也就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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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違約的情形有哪些?1、不能履行。又叫給付不能,是指債務人在客觀上已經沒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債務的履行。在以特定物為標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該特定物毀損滅失,構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訂立合同時為標準,可分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構成合同無效;后者是違約的類型。2、 延遲履行。又稱債務人延遲或者逾期履行,指債務人能夠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屆滿時卻未履行債務的現象。其構成要件為:存在有效的債務;能夠履行;債務履行期徒過而債務人未履行;債務人未履行不具有正當事由。是否構成延遲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義。3、不完全履行。是指債務人雖然履行了債務,但其履行不符合債務的本旨,包括標的物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等。不完全履行與否,以何時為確定標準?應以履行期限屆滿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給付時為準。如果債權人同意給債務人一定的寬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給付。4、拒絕履行。拒絕履行是債務人對債權人表示不履行合同。這種表示一般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債務人將應付標的物處分給第三人,即可視為拒絕履行。關于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規(guī)定,即指此類違約行為。其構成要件為:存在有效的債務。房屋買賣違約的情形有哪些?房屋買賣違約怎么辦?房屋買賣違約怎么辦?1、合同未約定逾期交付房屋違約處理辦法的,如開發(fā)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違約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2、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4條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按照批準的規(guī)劃、設計建設商品房,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3、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guī)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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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118條規(guī)定:“出租人出賣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guī)定出賣房屋,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因此,如果房東在出賣該房屋3個月前沒有通知你承租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你可以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根據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119條第二款規(guī)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fā)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xù)有效”。如果你不想購買該房屋,你可以主張繼續(xù)承租該房屋,就是買賣不破租賃的體現,就是房屋在產權發(fā)生變動前已經存在的租賃合同在租賃期間不因此期間房屋的產權變動而發(fā)生變化,因此你可以繼承承租該房屋,新房主無權要求你搬出房屋。**后,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東賠償違約金。法律依據:《**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一十八條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guī)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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