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jù)婚姻法的規(guī)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于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么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F(xiàn)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guī)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3.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房名下的,可以先協(xié)議處理,在協(xié)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于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資、獎金;(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全部3個回答>我想要了解下夫妻雙方婚前共同貸款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
144****6558 | 2019-07-24 2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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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400
根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3來看,同居期間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但法律不保護同居關系
查看全文↓ 2019-07-24 22:02:17 -
145****5719
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涉及婚后共同還貸部分,離婚時要共同分割。
查看全文↓ 2019-07-24 22:02:09
一方婚前貸款購房,該房通常認定為該方個人財產。但涉及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如果雙方離婚,對于共同還貸部分,及相應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
離婚時,應考慮共同還貸數(shù)額及相應增值,給另一方相應補償。房可歸婚前購房一方,貸款由該方繼續(xù)償還。
上述分析供參考,需要具體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分析。 -
133****2199
一方婚前獨力買的房子是個人財產,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很多人詢問的是,婚前個人按揭買房,婚后共同還月供,房屋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對于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機械地以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買房屋的錢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并且已經向開發(fā)商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后獲得房產證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因此,只要房屋買賣行為發(fā)生在婚前,并且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房屋登記在買房人個人名下,就應當以婚前個人財產處理。因此,婚前購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榍俺鲆奄Y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查看全文↓ 2019-07-24 22:02:00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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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婚后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只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依據(jù)就是《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2、“如果他不愿意將次套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途徑可以辦到?”:不必太費心:不用作婚前個人財產公證(公證費用也不低呢),只要他把房屋購買合同、支付房款的發(fā)票、房產證等保存好,一旦離婚時能以這些證明此房是在結婚之前所購,就完全可以作為他的個人財產了。3、“我記得好像有條司法解釋是說專為結婚而婚前購買的房屋,不論男女哪方出資,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但是,如果購房合同和發(fā)票雖然能證明房子是婚前一方所買、但房產證上登記為夫妻兩人名字的:此房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視為婚前購房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也就是說:房產證如何登記很重要,與購房合同和發(fā)票共同證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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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獨力買的房子是個人財產,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很多人詢問的是,婚前個人按揭買房,婚后共同還月供,房屋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對于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機械地以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買房屋的錢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并且已經向開發(fā)商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后獲得房產證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因此,只要房屋買賣行為發(fā)生在婚前,并且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房屋登記在買房人個人名下,就應當以婚前個人財產處理。因此,婚前購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榍俺鲆奄Y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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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二、新婚姻法對于婚后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按**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并不是意味著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后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后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并拿出借據(jù)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tài)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后房屋的分割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后根據(jù)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于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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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適婚年齡,我們周邊經常會有男女感覺各方面都很合適,商量著到售樓處挑一套房,等著結婚當婚房的現(xiàn)象?;榍半p方或一方出資購買房屋有男女合資或獨資支付**或全款購買的,但也有**后兩個并沒有結婚的案例。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婚前共同購房要注意哪些事項?婚前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前買房是個人財產,并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此外,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并不能當做共同財產。舉例:張先生結婚前簽約買的房(房屋全款購買且房款全部由小明個人支付),但結婚一年后才領到房產證。這種婚前買房婚后領證的情況屬于共有財產嗎?律師回復:雖然房屋產權證的頒發(fā)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但司法實踐中會認為房產證的頒發(fā)是基于婚前個人購房行為的延續(xù),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個人獨自出資購買。所以,此種情況應認定為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婚前買房注意事項有哪些?1.簽約時雙方需在場申請房貸、交易過戶等需要倆人一同辦理,一方面規(guī)避單方面操作,另一方面如以準新娘、新郎名義申請房貸時,銀行需要考察兩人的資質,如特殊情況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托手續(xù)。2.購房時證件一定要準備充分雙方共同買房時,提供的證件非常多,但若想成功辦理,那一個都不能少;辦理房貸時還需要額外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如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shù)丶{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夫妻雙方其中一人收入證明高,另一方則無需在提供證明。3.房屋份額分配好?夫妻共同購房時,**好先把雙方所占份額提前協(xié)定好,以免日后因此產生矛盾。如果夫妻雙方選擇共同擁有,則雙方享有權益相同;如按份分割,則需提前說明,并在房產證上載明!4.準夫妻購房要注意夫妻婚姻存續(xù)是指從雙方領取結婚證的那日開始算起,所以還沒領證但已計劃結婚的準夫妻們要注意了,如在這情況下購房,一定要把房屋占有比例規(guī)定好。不要意氣用事,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寫上對方的名字,意味自己完全放棄該房產的所有權。提醒,如果房子登記在情侶雙方名下,但產權上未記載份額,雙方也未另外約定份額,則按共同共有半數(shù)。在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沒有約定的按實際出資份額分割。因此,購房時不要忘記對各自出資額做約定公證。切記婚前、婚后加名字或不加都無所謂,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也無所謂,但是一定要在房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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