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什么時候交契稅?
全部3個回答>新房契稅可以晚交嗎? 買房契稅可以推遲交嗎
138****2828 | 2019-06-06 23: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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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735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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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458
契稅繳納規(guī)定如下: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后90日內交納。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查看全文↓ 2019-06-06 23:17:43 -
138****4256
我們先看看 安陽縣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2015)安行初字第00012號案例。
查看全文↓ 2019-06-06 23:17:39
案例回顧:
2000年任先生購買安陽市文峰區(qū)彰德路安居二期17號樓2單元2層202安居房一套,沒有簽訂購買合同,2001年3月19日取得安陽市房產確認注冊登記憑證,2014年10月21日被審批為經濟適用房后,2014年10月28號,任先生繳納契稅2667.32元,同時被安陽市契稅分局加收契稅滯納金7276.32元。
任先生起訴稅局要求退稅,稅局表示不符合退稅條件,不予退稅,并列出以下三點理由:
1. 依據(jù)《契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契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合同簽訂日2000年3月6日,而不是2014年;
2. 滯納金的計算,是從2000年4月5號至2011年12月31日,2012年以后的部分,并沒有計算滯納金?!缎姓娭品ā酚?012年開始實施,法不溯及既往,加收2012年之前的滯納金,并不違反《行政強制法》滯納金不能超過稅款1倍的規(guī)定;
3. 收取稅款和滯納金時,使用的電腦程序都是由河南省地方稅務局統(tǒng)一設定自動生成,安陽市契稅分局無權變動電腦程序。
法院于2015年4月21日宣判駁回任先生的訴訟請求,即認定稅務機關加收滯納金的做法正確,不予退稅。
這里我們可以重點關注下稅局提供的三個理由:
1. 關于契稅納稅義務時間
《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九條確實明確了契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文件的簽訂時間,并在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內向稅局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即具體什么時候繳納契稅,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需要各地稅務機關進行明確,案例中,任先生未按規(guī)定申報繳納稅款,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加收滯納金,符合稅法規(guī)定。
具體法規(guī)可以查看《易稅易行》公眾號2015年12月18號文章《全國多地契稅納稅時間匯總》
2. 關于滯納金的上限
我們可以看到,任先生2014年才繳納契稅,而契稅滯納金不是計算到2014年,只計算到2011年12月31號,為何?因為2012年開始實施的《行政強制法》明確滯納金不能超過稅款1倍,即2012年開始,滯納金早已超出一倍,按照新的規(guī)定,不能再繼續(xù)計算滯納金。
《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shù)額。
上述規(guī)定不只是適用于契稅,其他稅費一樣可以適用。即罰款或者滯納金金額不能超過稅款本身。像案例當中近3倍的滯納金,2012年以后的事項將不會出現(xiàn)。
3. 關于系統(tǒng)設定問題
理由三顯得蠻不講理,系統(tǒng)是稅局自己設置的,以系統(tǒng)為由征稅,于法于理都不通。可是在稅收征管稅務中,這種情況還比較常見,例如個人所得稅,按照政策規(guī)定,補繳個人所得稅不能加收滯納金,但實際操作中,稅務機關通常會因為系統(tǒng)問題,要求加收滯納金。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行政機關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1199號)第二、三條規(guī)定,由稅務機關責成扣繳義務人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不能向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加收滯納金。
以上幾點,希望大家給予關注,也提醒大家在日后的稅務處理中,除了考慮稅法本身的規(guī)定外,還需要補充了解地方的特殊規(guī)定、特殊做法,及時做好相關安排,避免出現(xiàn)類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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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說來,國家對納稅人契稅繳納的時限是有規(guī)定的(見“契稅條例”)。超過時限,稅務機關有權向納稅人追究滯納金。你想不想早點辦房產證是你的事,因為辦房產證如同辦結婚證,屬于個人申請事項,沒人會強迫你,但按時繳稅是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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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契稅條例,簽合同后30天內要交契稅。契稅不交就不能辦房產證,不能辦房產證該住房就會有很多限制,比如不能上戶口,不能出售。而且今后再次出售時是以產證日期來計算是否購買滿五年,是否滿五年稅負相差很大。所以建議還是盡早繳納契稅辦理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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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說來,國家對納稅人契稅繳納的時限是有規(guī)定的(見“契稅條例”)。超過時限,稅務機關有權向納稅人追究滯納金。你想不想早點辦房產證是你的事,因為辦房產證如同辦結婚證,屬于個人申請事項,沒人會強迫你,但按時繳稅是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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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的契稅是不可以晚點交的,而且也不建議大家晚點交,按照我國的法律規(guī)定,納稅人有義務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相應的稅款,除了要責令期限繳納之外,還要收取一定的滯納金,如果說有特殊困難不能夠按期繳納的話,需要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過批準之后可以延期繳納,但是最長不能夠超過三個月,契稅會直接影響到房屋所有產權證的辦理,還是要按時繳納。買房契稅是按3%到5%收取,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可以享受契稅的優(yōu)惠政策:1、首次購買普通住房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契稅是按照房屋總額到1%收取。2、首次購買普通住房面積在90平米以上,不足144平米,契稅是按照房屋總額的1.5%收取。3、面積超過144平米或者購買的是商業(yè)性住房,契稅按照3%收取,不再享受優(yōu)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