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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里的錢怎么用? 如何才能取出住房公積金里的錢?

135****1056 | 2019-05-21 10:27:33

已有3個回答

  • 135****5980

    一般公積金提取是轉(zhuǎn)到提取人提供的銀行卡號內(nèi)。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guān)規(guī)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quán),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zhèn)居民經(jīng)房地產(chǎn)管理機關(guān)、城市規(guī)劃管理機關(guān)等部門批準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gòu)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xù)如下:

    查看全文↓ 2019-05-21 10:27:49
  • 151****1287

    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quán)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diào)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jié)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于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5-21 10:27:43
  • 135****7296


    今天內(nèi)容很重要,請細看。你以為你用不到,說不準以后就用到了。




    大大君


    我前兩天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竟然被拒絕了!我自己的公積金咋還不能說用就用呢?

    就在一個月前,《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guī)定》正式施行了,新規(guī)定對四種情形進行了規(guī)范,這些情形是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的!


    住建君


    大大君


    ???都有哪些情形?實施一個月我竟然還不清楚!



    如果你也問這是啥情況!

    那下面這些內(nèi)容就請都看好了哦!

    新規(guī)已正式施行


    **新一期《市政府公報》再次聲明:《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guī)定》自2017年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轉(zhuǎn)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guī)定》(深公積金委〔2013〕1號)同時廢止。



    而其中**引人注意的是

    新規(guī)規(guī)定,有四種情形之一的

    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1
    職工購買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quán)利人的;

    2
    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產(chǎn)權(quán)份額的;

    3
    職工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4
    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未按照《暫行辦法》《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guī)定》繳存公積金的。



    此外

    申請人或者共同申請人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存在以下信用記錄的

    不予公積金貸款





    總是忘記還信用卡的小伙伴

    要注意了!

    千萬別因為一時的忘性

    導致后期的麻煩哦!

    簡筆畫

    你也許會說~我不打算自己買房

    可是你知道新規(guī)出臺后

    公積金貸款還能這么用嗎?




    將人才住房明確納入支持范圍


    為落實深圳市委市政府著力解決人才住房困難,持續(xù)改善人才居住條件,解決人才對住房后顧之憂的政策要求,新規(guī)在明確公積金貸款支持職工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時,首次將人才住房也明確納入公積金貸款的支持范圍,從政策性金融方面對提高人才住房消費水平提供支持。

    查看全文↓ 2019-05-21 10:27:40

相關(guān)問題

  • 可以全部提取公積金。符合以下條件的都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quán)的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全部3個回答>
  • 按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公積金后,符合相關(guān)條件的是可以將賬戶內(nèi)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的。一般情況下,住房公積金是不允許全部提出來的,只有在離職、調(diào)任、退休等特殊情況才可以全額提取出來。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第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第三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離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鎮(zhèn)**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的;一個公積金年度內(nèi)只能支取一次,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xié)議簽訂后1年內(nèi)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法律依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離休、退休的;(三)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guī)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全部3個回答>
  • 可以的。符合以下條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3、到國外、港、澳、臺地區(qū)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4、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zhuǎn)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后仍未重新就業(yè)、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的。7、被納入本市城鎮(zhèn)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圍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 職工有下列12種情況之一,即可申請?zhí)崛€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4、家庭成員發(fā)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5、納入城鎮(zhèn)居民**低生活保障;6、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兩年后未再就業(yè);7、到國外、港、澳、臺地區(qū)定居;8、離休、退休;9、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且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務工農(nóng)民返回原籍;10、完全喪失勞動能力;11、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12、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支取死亡職工的公積金。符合不同的條件,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一般情況下,只要符合條件、資料齊全,當日即可辦好。

    全部3個回答>
  • 按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公積金后,符合相關(guān)條件的是可以將賬戶內(nèi)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的。一般情況下,住房公積金是不允許全部提出來的,只有在離職、調(diào)任、退休等特殊情況才可以全額提取出來。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第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第三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離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鎮(zhèn)**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的;一個公積金年度內(nèi)只能支取一次,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xié)議簽訂后1年內(nèi)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法律依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離休、退休的;(三)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guī)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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