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 1、使用范圍不同:劃撥土地屬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業(yè)和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業(yè)目的,目前的經(jīng)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也均以劃撥方式取得?! ?、取得對價不同:劃撥土地是政府無償提供給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僅須支少量的土地補償、安置費用,甚至是無償獲得;出讓土地則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場價從政府手中購得。 3、使用期限不同: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規(guī)劃變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權或土地使用者要轉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無限期使用。出讓土地使用權則有**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高為70年,商業(yè)用地為40年,綜合用地為50年等,使用期屆滿后國家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轉讓條件不同:劃撥土地的轉讓須經(jīng)原批準使用土地的機關批準,經(jīng)濟適用房轉讓還須經(jīng)過一定的年限,且轉讓時須補償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而出讓土地和商品房的轉讓則沒有這樣的限制?! ?、補償標準不同:如果遇到政府拆遷,出讓土地的補償費要比劃撥土地的補償費標準高出許多。
全部3個回答>國有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有什么區(qū)別?
151****9131 | 2019-01-18 19:02:24
已有3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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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048
兩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
查看全文↓ 2019-01-18 19:02:53
1、使用范圍不同:劃撥土地屬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業(yè)和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業(yè)目的,目前的經(jīng)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也均以劃撥方式取得。
2、取得對價不同:劃撥土地是政府無償提供給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僅須支少量的土地補償、安置費用,甚至是無償獲得;出讓土地則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場價從政府手中購得。
3、使用期限不同: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規(guī)劃變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權或土地使用者要轉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無限期使用。出讓土地使用權則有**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高為70年,商業(yè)用地為40年,綜合用地為50年等,使用期屆滿后國家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4、轉讓條件不同:劃撥土地的轉讓須經(jīng)原批準使用土地的機關批準,經(jīng)濟適用房轉讓還須經(jīng)過一定的年限,且轉讓時須補償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而出讓土地和商品房的轉讓則沒有這樣的限制。
5、補償標準不同:如果遇到政府拆遷,出讓土地的補償費要比劃撥土地的補償費標準高出許多。 -
153****6058
劃撥和出讓是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兩種方式。
查看全文↓ 2019-01-18 19:02:46
劃撥土地,是原來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償使用以后的基礎設施、公共建筑也是劃撥土地。這種方式的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轉讓、出租,在轉讓的時候需要報政府同意后補繳土地出讓金。
出讓土地,是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后出現(xiàn)的供地方式,用地人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方式的土地有使用年限,但可以自由的轉讓、抵押、出租,轉讓的時候隨時可以辦理,不需要政府同意。
你們只需要補繳10%的錢就可以辦到出讓土地的證,應該說,你們是不吃虧的。 -
143****1799
一、費用不同。出讓地要交土地出讓金,劃撥地不用交。
查看全文↓ 2019-01-18 19:02:40
二、權利不同。出讓地可以由出讓人自主轉讓、抵押等。劃撥地處置需要劃撥機關批準,轉讓時還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三、適用范圍不同。劃撥地一般都限制用于和國家利益有關的項目,如國防、公路、機關辦公等(有具體明細),出讓地則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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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質劃撥和出讓的區(qū)別:出讓是政府將國有土地的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有償轉讓出去的行為,劃撥一般是針對行政事業(yè)性單位,這些單位取得國家土地除繳納相關的稅費外,不再支付出讓金。當劃撥的土地要改變用途、經(jīng)營性質的時候,需要補交出讓金,從而改土地證上的“劃撥”為“出讓”。劃撥是政府轉讓土地收益的一種方式,簡單點說就是用土地的一方?jīng)]有給政府錢的就是劃撥,主要用于政府項目,出讓就是開發(fā)商必須給錢給政府,政府保證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所有人將土地所有權有償或無償?shù)剞D移給他人的行為。前者是國家劃撥給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后者是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個人、單位或者集體。要判斷是用于那方面,如果是私人購買商品房,肯定要出讓土地好些,但政府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劃撥土地,即使購買了,也不影響使用權。出讓土地: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具體的出讓方式就是招標、拍賣、掛牌、協(xié)議四種。劃撥土地:指劃撥土地使用權。根據(jù)《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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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土地的轉讓,按國家政策已經(jīng)是硬性的規(guī)定必須繳納土地出讓金了,如果你們那地方不需要,這應該就是你們地方的政策了,土地出讓金是該土地的市場評估價的40%以上,無上限??!這個需要當?shù)毓芾聿块T去進行認定!劃撥土地只是國家給你使用,如果國家需要,你需要無條件離開,國家會另給你安置一個地方住,出讓地是國家已經(jīng)把使用權轉讓給你的意思,權利年限一般在50到70年,如果國家需要用到你的出讓地,那國家就必須按現(xiàn)在的市場價格給你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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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區(qū)別如下:1、土地性質的定義。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分為出讓和劃撥。出讓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劃撥指土地使用者經(jīng)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在交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所取得或者無償取得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它屬于行政行為,而非民事行為。在劃撥時,一般不設定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但設定了一定的限定條件,不得轉讓、出租和抵押。2、取得方式不同。出讓:商品房建設用地原則上應該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有償方式取得,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3、權利義務關系不同。出讓土地是一種獨立的物權,使用權人具有法定范圍內任意的處置權,如轉讓、出租和抵押等。劃撥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的權利義務沒有明確界定,使用權人在行使財產權利時要受所有權人的控制或干擾,還不能成為一種完全意義上的獨立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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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有什么區(qū)別? 1、出讓是政府將國有土地的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有償轉讓出去的行為,劃撥一般是針對行政事業(yè)性單位,這些單位取得國家土地除繳納相關的稅費外,不再支付出讓金。當劃撥的土地要改變用途、經(jīng)營性質的時候,需要補交出讓金,從而改土地證上的“劃撥”為“出讓”?! ?、劃撥是政府轉讓土地收益的一種方式,簡單點說就是用土地的一方?jīng)]有給政府錢的就是劃撥,主要用于政府項目,出讓就是開發(fā)商必須給錢給政府,政府保證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權。 3、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所有人將土地所有權有償或無償?shù)剞D移給他人的行為。前者是國家劃撥給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后者是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個人、單位或者集體?! ?、要判斷是用于那方面,如果是私人購買商品房,肯定要出讓土地好些,但政府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劃撥土地,即使購買了,也不影響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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