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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能抵押嗎誰知道呢?

151****7693 | 2019-01-12 01: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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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5009

    目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全面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基本生產生活保障。從全國范圍看,放開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和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尚不成熟。農民貸款難的問題,應通過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來解決。草案有關規(guī)定與憲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是一致的,同中央有關方針政策也是一致的,建議以不作改動為宜。 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國家法律不允許進行交易,所以不能辦理抵押! 宅基地是集體所有,不是個人的,個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只有商品房才可以在銀行或典當行貸款. ?!稉7ā返谌邨l規(guī)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
    (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除外;
    (三)**、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由此可見,宅基地是不能作為抵押的。 《擔保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fā)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span>

    查看全文↓ 2019-01-12 01:40:33
  • 135****1056

    一、關于農村宅基地抵押給別人合法性問題
    農村宅基地抵押是法律禁止的。
    我國當前的法律制度中沒有專門的、系統的關于宅基地的立法,而是散見于各種法律文件中?!稉7ā返谌邨l規(guī)定,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得抵押?!段餀喾ā返谝话侔耸臈l規(guī)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法律規(guī)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梢?,農村宅基地抵押是禁止的。
    二、禁止農村宅基地抵押原因
    1、從我國的實際出發(fā),目前尚不能允許農村房屋進行抵押。我國實行“房地一體”原則,處分農村房屋,必然涉及到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農村宅基地,而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此種使用權不得用于抵押。
    2、,農村房屋用于抵押,一旦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行使抵押權時必然涉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這就可能損害農村集體的利益。
    3、《**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guī)定》第六條規(guī)定:“對被執(zhí)行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睋耍棉r村房屋設定抵押,債權人實現抵押權也存在障礙。
    4、當前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健全,宅基地對于農村村民具有強烈的社會保障性質。我國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將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抵押,抵押權實現后,抵押人(即農村村民)可能會居無定所,不利于農村社會穩(wěn)定。
    三、農村宅基地抵押其他可行性
    我國法律雖然對于宅基地抵押并不允許,但很多法律表示對于宅基地之上房屋抵押是可以的。具體如下:
    《擔保法》第34條第1項規(guī)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可以抵押。可見,農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應當是有效的。但《擔保法》第37條第2項規(guī)定,耕地、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guī)定:
    第一百五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一百五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第一百八十條只要法律、法規(guī)未禁止的均可以設立抵押。
    第一百八十四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guī)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9-01-12 01:40:27
  • 153****6648

    不可以辦理的。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guī)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guī)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guī)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guī)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只限制于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灘等農村土地,經發(fā)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書的,才可以設立抵押,并沒有明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4、《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則明確規(guī)定,除買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農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是不允許抵押的。

    查看全文↓ 2019-01-12 01:40:19
  • 155****6697

    《擔保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除外;
    三、**、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br/>根據以上規(guī)定,由于宅基地使用權不得設定抵押權。
    因此,設定的抵押權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

    查看全文↓ 2019-01-12 01: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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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農村宅基地繼承新政策2017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guī)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該規(guī)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農民出租、出賣住房,而是在農村村民出賣住宅以后,農民喪失了再申請宅基地的權利。2、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guī)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消滅時,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手續(xù)”,該條款也表明了宅基地是可以轉讓的。3、因此我國的基本法沒有禁止農村房屋的買賣。而且從法律的效力上看,《物權法》和《土地管理法》是基本法,屬于上位法。4、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發(fā)布的《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土地炒賣的通知》(以下稱《通知》)第二條第二款:“農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違法為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fā)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還如2004年11月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以下稱《意見》)規(guī)定“嚴禁城鎮(zhèn)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zhèn)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fā)放土地使用證”,從這些規(guī)定中似乎可以看出城鎮(zhèn)居民購置農村住宅是違法的。但是在一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的基本法律中并沒有嚴格的禁止農村房屋買賣。上述的《通知》和《意見》是行政規(guī)章,是國務院的下屬部門作出的規(guī)章,屬于下位法,其效力遠遠不及基本法的效力,因此可以認為法律是允許農村房屋買賣。5、實踐中,城市郊區(qū)集體土地上的農村房子買賣很多,也沒有辦理過戶,拆遷時,也給 與了補償,只是價格低一點。宅基地使用權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一部分,歸當地的農村經濟組織(村委會)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對宅基地的使用權。同時,我國農村宅基地還有一定的福利性質,農民一般無償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后,享有長期占有、使用的權利。法律規(guī)定宅基地由村民按戶申請使用,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權應屬于村民戶內家庭成員共同共有,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人只是家庭的代表人,其并不能獨占宅基地使用權。家庭成員對宅基地使用權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家庭成員之間對宅基地使用權沒有份額的劃分。在以戶為單位的家庭關系存續(xù)期間,家庭成員不得請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權。家庭個別成員的死亡,并不必然導致戶的消滅,也就不會產生宅基地使用權的分割問題,無法形成死亡人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個人份額。被繼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權并非其個人財產。宅基地使用權并非個人財產,自然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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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使用權 指自然人主要是農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體所有土地上下建造、保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用益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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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使用證也就是現在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是證明你所建房的土地來源是合法的,而房屋產權證這個就不解釋了,至于在拆遷時,理論上說是只補償建設房屋的費用,而這個宅基地你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所有權是屬于村集體的,但實際拆遷中還是要補償的,至于補償多少就看你和來拆遷的部門怎么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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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一、關于農村宅基地抵押給別人合法性問題農村宅基地抵押是法律禁止的。我國當前的法律制度中沒有專門的、系統的關于宅基地的立法,而是散見于各種法律文件中?!稉7ā返谌邨l規(guī)定,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得抵押?!段餀喾ā返谝话侔耸臈l規(guī)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法律規(guī)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梢?,農村宅基地抵押是禁止的。二、禁止農村宅基地抵押原因1、從我國的實際出發(fā),目前尚不能允許農村房屋進行抵押。我國實行“房地一體”原則,處分農村房屋,必然涉及到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農村宅基地,而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此種使用權不得用于抵押。2、,農村房屋用于抵押,一旦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行使抵押權時必然涉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這就可能損害農村集體的利益。3、《**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guī)定》第六條規(guī)定:“對被執(zhí)行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據此,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債權人實現抵押權也存在障礙。4、當前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健全,宅基地對于農村村民具有強烈的社會保障性質。我國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將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抵押,抵押權實現后,抵押人(即農村村民)可能會居無定所,不利于農村社會穩(wěn)定。三、農村宅基地抵押其他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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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本身不能抵押,但是你可以抵押宅基地上的住房財產權。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所以個人不能對宅基地本身進行抵押貸款。但是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屬于農民個人財產,可以進行抵押貸款。根據我國《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由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人發(fā)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第四條借款人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權作抵押申請貸款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二)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權屬爭議,依法擁有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權屬證明,未列入征地拆遷范圍;(三)除用于抵押的農民住房外,借款人應有其他長期穩(wěn)定居住場所,并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四)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權隨農民住房一并抵押及處置。以共有農民住房抵押的,還應當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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