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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違約金是怎么算的? 國家規(guī)定晚交房違約金是多少??

152****5848 | 2018-12-05 11:07:05

已有3個回答

  • 133****1686

    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根據(jù)《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guī)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jīng)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jīng)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nèi)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shù)額。

    查看全文↓ 2018-12-05 11:07:26
  • 135****0561


    國家無強制規(guī)定,一般按預售合同約定計算,如約定過高或過低可申請法院調(diào)整。

    查看全文↓ 2018-12-05 11:07:18
  • 132****5675


    何正永律師認為,雙方簽署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合法真實有效。開發(fā)商沒有按照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由已付房款、利率和逾期時間三部分組成。
      首先,『已付房款』包括**款和銀行按揭款,並不是開發(fā)商所稱的21萬元**款,而應該包括銀行按揭30萬元。開發(fā)商故意混淆了商品房買賣與銀行按揭兩個不同性質(zhì)的法律關系。由於銀行按揭的30萬元已經(jīng)向開發(fā)商支付,故應納入已付房款。


      但是,定金和尾款不能納入『已付房款』。按照雙方約定,入住後7日內(nèi),定金纔轉(zhuǎn)化為房款。作為計算違約金的基數(shù)自然不應當包括3萬元定金。同理,史先生在入住後7日內(nèi)纔交付尾款,尾款也不應當納入已付房款。


      因此,本案計算違約金的基數(shù)『已付房款』,既不是史先生要求的總房款,也不是開發(fā)商所謂的**款,應當是**款21萬元與銀行按揭30萬元之和,共計51萬元。


      其次,需要確定的是逾期交房的利率。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之規(guī)定,違約金或損失,有約定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逾期交房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有資格的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的租金確定,或者參照逾期貸款利率(現(xiàn)在為萬分之二點一/天)標準計算。


      因此,利率應該按照雙方約定的萬分之一/天計算,而不能根據(jù)史先生事後的意願更改為萬分之二點一/天。何律師提醒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審查違約金的利率標準,不要等到發(fā)生糾紛時纔意識到自己的利益遭受損失。


      **後,需要認定的是逾期時間,開發(fā)商未能按期交房應承擔違約責任。逾期時間應該從雙方簽訂的交房日期,即2003年2月1日開始算起,直至開發(fā)商通知驗收的日期,即同年9月15日止,而並非史先生辦理入住手續(xù)的日子。因此,逾期時間共計227天

    查看全文↓ 2018-12-05 11:07:13

相關問題

  • 《普通住宅銷售合同》規(guī)定,買受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支付貨款的,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按照《普通住宅銷售合同》規(guī)定,買受人每天拖延交房1個月以內(nèi)的,應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的單價標準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每月收取1‰的違約金。買受人拖延交房1個月以上的,應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的單價標準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每月收取2‰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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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合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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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于房地產(chǎn)商沒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交房的話,按照法律規(guī)定,是要對于購房者進行賠償?shù)?,國家?guī)定晚交房違約金是按照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不跨越30天從較后交付日期第2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付出已交房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持續(xù)實施。對于長時間沒有交房的房地產(chǎn)來說,購房者可以根據(jù)合同對其進行起訴,要求取消購房合同,在我國,根據(jù)《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guī)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jīng)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一般開晚交房的違約金,按每日2%—5%計算,法律沒有強制規(guī)定違約金的額度,這個是一般性的操作。

  • 國家規(guī)定晚交房違約金是按照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梢罁?jù)**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根據(jù)《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guī)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jīng)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蓻]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jīng)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nèi)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谑鶙l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shù)額。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馄诮桓妒褂梅课莸?,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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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shù)額?! 〉谑邨l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馄诮桓妒褂梅课莸模凑沼馄诮桓妒褂梅课萜陂g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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