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后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fā)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tǒng)一執(zhí)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yè)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yè)區(qū)):全國統(tǒng)一執(zhí)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等公益事業(yè)性用地:全國統(tǒng)一執(zhí)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全國統(tǒng)一執(zhí)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tǒng)一執(zhí)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全部5個回答>??集體土地使用權年限是多少年?
146****4365 | 2018-11-13 01: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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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213
一、宅基地分兩種:
查看全文↓ 2018-11-13 01:17:46
(1)一種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應當有年限,不超過七十年;
(2)一種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無年限,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身體而獲得的。二、土地歸國家所有,國有土地可以出讓使用權。任何一塊土地的招標、掛牌、拍賣、轉讓都只是轉讓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通過任何一種形式取得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
三、開發(fā)商支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有償方式獲得的僅是這塊地有時間期限的使用權,一旦土地使用期滿,國家將收回土地。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 -
143****9610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依據土地性質的不同而年限不同。
查看全文↓ 2018-11-13 01:17:31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根據《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yè)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147****6098
國家還沒有推出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準建證一般要求2年內必須建設。
查看全文↓ 2018-11-13 01:17:18
《物權法》中對耕地草地林地的規(guī)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前款規(guī)定的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承包。
另外關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應該是沒有年限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無相關的行政法規(guī)。因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體組織享有所有權的土地,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繼承,倘若遷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guī)定“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第八條“城市市區(qū)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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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一般是根據企業(yè)會計制度和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如果是企業(yè)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當按企業(yè)實際支付的錢款作為實際成本,自當月起,根據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規(guī)定的年限進行計算土地會用權攤銷,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一般為70年,你可以根據土地使用權證上的使用日期來確定分期攤銷計入企業(yè)管理費用中;企業(yè)如果因利用土地建造某項目時,應該將未攤銷完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全部轉入在土地建造工程上的建工程成本??側搜灾?土地使用權的原則是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制定的,以及土地使用權攤銷期限是可以很長的,但實際攤銷中,由于轉入建造項目成本,所以土地使用權攤銷期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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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糾紛和承包經營權糾紛是有區(qū)別的,《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規(guī)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爭議案件不作為土地權屬案件受理。如果是承包經營權,那么以本輪該地剩余承包經營權期限為限。如果是使用權,涉及兩個集體組織間的糾紛,不存在剩余年限的問題,一但確權給某一集體組織,而該集體擁有永久的合法使用權,這個集體可以對集體內成員發(fā)包該土地。參照: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第十四條 下列案件不作為爭議案件受理:(一)土地侵權案件;(二)行政區(qū)域邊界爭議案件;(三)土地違法案件;(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爭議案件;(五)其他不作為土地權屬爭議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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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是: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yè)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五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人用地五十年。但土地使用者在使用期滿時中請續(xù)期,可重新劍訂合同,支付出讓金,并辦理登記,而繼續(xù)享受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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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高使用年限70年;工業(yè)用地**高使用年限50年;體育、衛(wèi)生、文教用地**高使用年限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高使用年限40年;綜合用地**高使用年限50年。商鋪作為商業(yè)用地其土地使用權的**高使用年限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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