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新舊宅基地均應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造冊,由縣級人民政府發(fā)給《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并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登記費,確認使用權。二、所謂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個人經依法批準,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廚房、禽畜圈舍、廁所和庭院等)的用地。三、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四、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1、現(xiàn)在住房影響鄉(xiāng)(鎮(zhèn))村建設規(guī)劃,需要搬遷重建的;2、農村村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的;3、經主管部門批準,由外地遷入的農戶無住房的;4、集體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且戶口已遷入的;5、離休、退休、退職的干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1、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xiàn)有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2、一戶1子(女)有1處以上(含1處)宅基地的;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的;4、年齡未滿18周歲,又不具備分戶條件的;5、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入當地的;6、其他規(guī)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六、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村民委員會應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占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聽取群眾意見,經審核同意后再張榜公布上報戶主名單,由申請人填寫(農村宅基地申請表)后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七、農村宅基地審批程序:1、審批程序及要求。(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并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xiāng)鎮(zhèn)國土資源所初審。(2)現(xiàn)場勘查。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xiàn)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并制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后發(fā)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xiàn)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5)審核上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后完成審核并現(xiàn)場確定規(guī)劃用地范圍,并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h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fā)《建設用地批準書》。(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xié)同鄉(xiāng)鎮(zhèn)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準書》和《村鎮(zhèn)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后,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8)驗收發(fā)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xù)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x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全部3個回答>哪位來跟我說說農村建房的審批程序是怎樣的?
133****0297 | 2018-11-09 16: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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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838
申請建房農村村民向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建房申請。 村民委員會集體討論建房申請,張榜公布,期滿無異議后,村委會簽署意見并蓋公章,同時附原有住房(拆除、調劑)協(xié)議或無償交由村委統(tǒng)一管理的協(xié)議(統(tǒng)一文本)報所在鄉(xiāng)(鎮(zhèn))政府審核。
查看全文↓ 2018-11-09 16:48:16
鄉(xiāng)鎮(zhèn)政府在規(guī)定工作日內作出書面審查意見,并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申請建房家庭常住人口數;原有住房建筑面積和占地面積。公示后無異議的,分別報建設、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會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現(xiàn)場踏勘。對符合建房條件的,對擬安排的占地面積、土地坐落、原有住房拆除期限、新房建造時間等在所在行政村進行公示。
公示后無異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規(guī)定工作日內作出規(guī)劃審核意見,符合建房條件的,按程序辦理《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農村村民憑《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使用建設用地建房審批手續(xù),符合建房條件的,規(guī)定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
申請使用農用地建房的,按農用地轉用審批程序辦理用地審批手續(xù)。 用地批準后,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程序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農村村民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后再委托有資質的勘測單位放樣,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政府進行放樣驗線后,即可動工建設。 -
138****8794
你好!根據《土地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農民建房的審批程序是:由農民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再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j具體辦理: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
查看全文↓ 2018-11-09 16:48:10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審核、市建設局審查同意并出具選址意見書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市國土資源管理局申請用地,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劃撥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zhèn)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規(guī)劃審核報市建設局批準。 城鎮(zhèn)非農業(yè)戶口居民在村莊、集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應當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后,依照前款第
(一)項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回原籍村莊、集鎮(zhèn)落戶的職工、退伍軍人和離休、退休干部以及回鄉(xiāng)定居的華僑、港澳臺同胞,在村莊、集鎮(zhèn)規(guī)劃區(qū)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
(一)項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
138****3469
《土地法》第六十二條
查看全文↓ 2018-11-09 16:48:02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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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農村宅基地審批條件,有以下三點: 一、農村宅基地審批程序: 對符合建房條件的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無異議的或有異議但經調查符合建房條件的,可填寫用地申請表,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涉及占用農用地的,必須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 《⑥r村村民申請宅基地需要提供的資料: 1、建房戶關于使用宅基地或生產經營性用地的申請; 2、《個人建房用地審批呈報表》或《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審批呈報表》; 3、村、組已履行張榜公布的證明材料; 4、屬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的,須提供城建規(guī)劃部門的審查意見或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5、屬違法用地補辦手續(xù)的,須附違法用地處理結案材料及落實情況。 6、占用耕地的,必須提供耕地占用稅繳費憑證?! ∪?、農村建房收費標準: 農村村民經批準使用宅基地,每戶繳納5元土地證書工本費; 涉及占用耕地的,應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由村民所在集體經濟組織開墾與占用耕地的面積和質量相當的耕地,并逐級上報省國土資源廳驗收;嚴格實行耕地占補平衡,耕地占補措施不落實的,一律不批準占用耕地建房。 申請宅基地需要滿足下列條件第一、無住房家庭。第二、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達婚齡,確需分居立戶(分戶后父母身邊須有一子女)。第三、因國家建設原宅基地被征收的。第四、因自然災害或實施村鎮(zhèn)規(guī)劃、土地整理須要搬遷的。第五、原房屋破舊、宅基地面積偏小,需要新(擴)建的。第六、遷入農業(yè)人員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經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承包田,同時承擔村民義務,且原籍沒有宅基地。第七、因外出打工、上學、被勞動教養(yǎng)、服刑等特殊原因將農業(yè)戶口遷出,現(xiàn)戶口遷回后繼續(xù)從事農業(yè)生產勞動,承擔村民義務,且無住房的。第八、原本村現(xiàn)役軍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實本村組無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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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的申請報批程序:(一)申請,村村民修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由本人向集體經濟合作社提出申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申請宅基地建房的地點、用地面積、擬用地類等內容張榜公布,征求群眾意見,公布7天期滿后無異議的,報經鎮(zhèn)(街)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所審查。(二)審查審核,鎮(zhèn)(街)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所受理宅基地申請后,要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guī)劃,審查符合條件的報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后(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查審核完畢),并報區(qū)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審批。在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外,使用非耕地的鎮(zhèn)(街)國土房管所可先行發(fā)放許可證,再報區(qū)局完善手續(xù)。(三)審批,自2005年8月1日起,區(qū)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審批農村村民宅基地建設用地。用地申請及有關資料由鎮(zhèn)(街)管理所送到區(qū)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區(qū)國土房管局在15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并頒發(fā)《江津區(qū)農村建設用地審批許可證》。(四)宅基地經區(qū)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依法批準后,由鎮(zhèn)(街)國地資源和房屋管理所將審批結果在當地公示并到實地丈量、放線。(五)農村村民住宅建成后,鎮(zhèn)(街)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所實地檢查是否按照批準的面積和位置使用土地,辦地權屬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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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新舊宅基地均應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造冊,由縣級人民政府發(fā)給《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并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登記費,確認使用權。二、所謂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個人經依法批準,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廚房、禽畜圈舍、廁所和庭院等)的用地。三、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四、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1、現(xiàn)在住房影響鄉(xiāng)(鎮(zhèn))村建設規(guī)劃,需要搬遷重建的;2、農村村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的;3、經主管部門批準,由外地遷入的農戶無住房的;4、集體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且戶口已遷入的;5、離休、退休、退職的干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1、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xiàn)有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2、一戶1子(女)有1處以上(含1處)宅基地的;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的;4、年齡未滿18周歲,又不具備分戶條件的;5、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入當地的;6、其他規(guī)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六、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村民委員會應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占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聽取群眾意見,經審核同意后再張榜公布上報戶主名單,由申請人填寫(農村宅基地申請表)后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七、農村宅基地審批程序:1、審批程序及要求。(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并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xiāng)鎮(zhèn)國土資源所初審。(2)現(xiàn)場勘查。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xiàn)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并制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后發(fā)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xiàn)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5)審核上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后完成審核并現(xiàn)場確定規(guī)劃用地范圍,并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h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6)審批??h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fā)《建設用地批準書》。(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xié)同鄉(xiāng)鎮(zhèn)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準書》和《村鎮(zhèn)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后,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8)驗收發(fā)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xù)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x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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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農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zhèn)建設用地規(guī)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guī)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辦理審批手續(xù)。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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