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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適用房繼承過戶需要繳納土地收益金嗎

141****4117 | 2018-08-30 11:21:36

已有3個回答

  • 157****5522

    居民個人在取得經(jīng)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滿5年后,可以按市場價出售;出售時,應當在市人民**規(guī)定的收費窗口按照出售時該房屋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憑繳款證明,房產(chǎn)部門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xù),國土部門辦理土地出讓手續(xù)并予以土地變更登記。
    轉讓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取消原有加注內容“經(jīng)濟適用住房”,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所記載的土地性質由“劃拔土地”變更為“出讓土地”。

    查看全文↓ 2018-08-30 11:23:06
  • 158****0838

    要?土地金后才可以繼承或買賣。

    查看全文↓ 2018-08-30 11:22:18
  • 131****3719

    經(jīng)濟適用房過戶一般是需要繳納土地收益金的。
    經(jīng)濟適用房:
    經(jīng)濟適用住房,常簡稱為經(jīng)適房,等同于國宅;指由中國政府出資扶持的具有經(jīng)濟性和適用性兩方面特點的社會保障住房。
    所謂經(jīng)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
    所謂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標準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jīng)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種出租為主的國宅政策稱為廉租房。

    查看全文↓ 2018-08-30 11:21:56

相關問題

  • 根據(jù)您簽訂合同的時間不同,所交的土地收益金數(shù)目也不一樣。(1)2008年4月11日起簽訂購房合同的已購經(jīng)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5年后,可以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產(chǎn)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購房人按市場價購買已購經(jīng)濟適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產(chǎn)權。(2)2008年4月11日(含)前簽訂購房合同的已購經(jīng)濟適用住房家庭和《關于已購經(jīng)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具體問題的通知》(京建住[2009]255號)中第一條所列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5年后,可以上市出售,產(chǎn)權人應按出售價格的1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購房人按市場價購買已購經(jīng)濟適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產(chǎn)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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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購經(jīng)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是可以的,不過西安購經(jīng)濟適用房上市交易也是要求條件的,西安的經(jīng)濟適用房證滿五年就可以交易,但出售時需要按房屋成交額的2%補交土地出讓金,對于尚未住滿5年的經(jīng)濟適用房,不允許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過戶費用以外,出售人按原價出售給符合經(jīng)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證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西安市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中心應對其經(jīng)濟適用住房面積部分收取相應價款15%土地收益金,該住房取得完全產(chǎn)權,視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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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以要轉讓經(jīng)適房如果是按市場價轉讓的話,因為取得房屋的價格約等于只是建造價格而不包含土地價格,因此才會要求補交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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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jīng)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同時由出售人按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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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收益金的測算主要涉及以下因素: ?。?)土地用途不同:土地使用權按照用途主要分為商業(yè)用地、住宅用地、工業(yè)用地等幾大類,不同用途收費標準不一樣; ?。?)房屋所處位置的土地級別不同,地價標準不同?! 。?)房屋所在樓層不同,地價標準也不同。  因此,房屋面積一樣,所繳納的土地收益金可能會不一樣。土地收益金按房地產(chǎn)交易建筑面積計收。在房地產(chǎn)買賣中,從超過房產(chǎn)評估 價格以外的收益中收取,超過房產(chǎn)評估價格一倍以內的按不超過20%收?。欢兑?內的按不超過30%收??;三倍以內的按不超過40%收取;三倍以上的按50%以上收取。對出租的房屋,參照上述比例從超過限額標準租金以外的收益中收取。具體 收取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物價部門會同建設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