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fā)商尚不具備商品房預售資格,與購房者簽訂了認購書我們知道,定金是擔保的一種方式,分為訂約定金和履約定金,前者以訂立合同為擔保對象,一方怠于進行合同談判或者簽訂合同,適用定金罰則;后者以履行合同為擔保對象,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規(guī)定的,適用定金罰則。很顯然,此種情形之定金屬于訂約定金,購房方只要履行了誠信談判義務,如果因雙方就合同條款無法達成一致而導致無法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則不因歸責于購房方,此情形下購房者要求解除訂購協議并返還定金的,應當得到法律的支持。2、購房者雙方簽訂正式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者按合同約定支付定金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反悔,要求“退房”的比較容易處理,直接適用定金罰則,即:支付定金一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一方違約,應當雙倍支付定金。
看房時交的訂金能退嗎
136****3754 | 2018-07-17 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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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845
都說買房要考慮清楚,因為反悔后的“后遺癥”有點巨大,畢竟涉及到的金額龐大。但是當買房者交了定金之后,上家反悔賣房,這時買方的定金還能全額拿回不?有此疑問是因為坊間有很多買房矛盾都因此而產生。shqianyy
查看全文↓ 2018-07-17 20:14:40
一字之差到底區(qū)別為何?
簡單來說,定金是一種法定的擔保形式,作為合同履行的金錢擔保普遍存在于買賣合同關系中,在《合同法》、《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中均有明文規(guī)定,有著嚴格的法定條件:
1、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
2、定金必須實際完成了交付;
3、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總額的20%。
而“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它通常是在購房者與賣家就房屋買賣初步達成意向后,準備進一步協商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同時,訂金沒有直接的法律規(guī)定,司法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如果出現違約情形,并不會發(fā)生直接被沒收或需要雙倍返還的法律后果,適用不了“定金罰則”,而是得根據實際情況及各方當事人的過錯來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那么,了解了定金與訂金的區(qū)別之后,購房者在與開發(fā)商或者中介進行交易的時候應該擦亮眼睛多留個心眼:
第一,不要著急與開發(fā)商或者中介簽訂認購協議書,不要先交定金,要雙方達成一致協定,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二,將“定金”寫成“保證金”、“訂金”、“預付款”、“誠意金”等,一旦房屋合同簽不成所有款項能退回。
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還:
1、由于開發(fā)商方面的原因,購房者在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如果有這樣的退房條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2、開發(fā)商證件不全:開發(fā)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fā)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規(guī)操作,與買房人簽訂的合同就自然無效
3、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住房的暫測面積比誤差超過3%,則購房者可要求退房。
4、開發(fā)商未經購房者同意擅自變更房屋的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購房人可以根據合同要求退房。
5、因不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原因而導致的按揭合同不能辦理,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可要求退房。
6、延遲交房:開發(fā)商超過3個月不能交房,購房者就可要求退房并返還雙倍定金。
7、賣方將認購房屋轉手他人或將已抵押房屋賣給購房者,賣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
153****8181
那要看購買方簽了合同沒有,如果簽了合同,就要根據合同的條款來實行,那就肯定沒得退的,如果賣方很好的話,購買方可以跟賣方商量一下退一部分,不過賣方不退購買方,也是理所當然,就好比買方給賣方交了定金,如果賣方反悔不賣買方房子了,賣方也要**少雙倍賠付買方定金的
查看全文↓ 2018-07-17 20:14:29 -
158****5527
只要不是合同,協議是沒關系的,而且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定金退的時間說不準,因為必須再有人看上你的房子,然后他付了定金才能還你的,開發(fā)商收了錢是不會再吐出來的,就是東墻補西墻,如果沒有預售許可證的話,肯定能退的。
查看全文↓ 2018-07-17 20:14:21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的,為確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當事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預先向對方交付的一定款項。債務人履行債務后,給付定
金的一方有權收回定金,或者將定金抵作價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將雙倍的定金返還給付定金的一方。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無權要求
返還定金。
依定金的目的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成約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為債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這種定金在日常生活中**為常見。
(2)證約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為債之成立的證明的定金。
(3)違約定金,其性質和作用與違約金相同,都具有間接地保證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約定金,這種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價,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喪失定金所有權來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雙倍返還定金來實現合同的解除。
(5)立約定金,是在訂立合同前而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保證在此之后訂立正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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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法律上沒有關于訂金的具體規(guī)定,但在實踐中,訂金相當于預付款,其效力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約定,若當事人沒有約定,則應該按照合同的預付款對待,若當事人決定取消購房合同,則作為合同一部分的訂金條款也應當被取消,訂金應當返還。2.“訂金”與 “定金”不同,定金明確規(guī)定在《合同法》以及《擔保法》等法律里,根據相關規(guī)定,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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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交訂金一般情況之下是能退的,在我們買房的過程當中,定金和訂金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代表的意義卻大不相同。定金在簽訂合同的過程當中,會當做預先支付的合同款項,所以無論合同是否順利實施,訂金都可以無條件的退還。但因為開發(fā)商包括中介公司,因為自身財務的流程,所以退還的時間有長有短,建議購房者要進行買賣時,在合同當中標明,如需退還時的時間。在一般情況之下進行合同執(zhí)行時,訂金可以作為合同預付款當中的一小部分,無論是買房還是賣方遇到合同無法執(zhí)行的情況,開發(fā)商都需要根據我國的合同法規(guī)定,全額無條件進行退還。所以在情況允許的情況之下,建議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合同時,使用訂金的方式,避免因為中介或者是個人故意在交易過程當中通過定金的設置造成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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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可以,定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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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房子是人們剛性的需求,而往往購買房子的時候會涉及到定金和訂金,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大家還是很有必要了解清楚的,不然,踩到陷阱可就麻煩啦!定金和訂金的法律理解當我們準備購房的時候就會涉及到合同和金錢的交易,很多人都會發(fā)出這樣的疑問:購房時的定金和訂金到底有什么不一樣嗎?首先這是涉及到法律責任的問題,定金它是您在和開放商簽訂購房合同之后支付給開發(fā)商的錢或者一些抵押的東西,簡單說,如果開發(fā)商沒有按時交房,您可以根據合同索要自己應有的賠償,而訂金它是沒有法律效應的,跟購房合同沒有太大的關系。如果到時開發(fā)商沒有及時交房,到時他們只要退回這個訂金其他索賠的內容都是內有保障的。繳納定金或訂金時應注意哪些問題既然這兩個詞語的法律意義不同,那么我們在支付定金或訂金的時候要注意哪些呢?小編要給大家一個建議,您簽訂購房合同之后確實應該支付一定的定金給開發(fā)商,而且這個額度一般是總價格的百分之二十,一般都不會超過這個額度的,如果對方和您索要了更多的定金。這時候顯然是不合理的,您可以直接提出異議。如果您購房的時候只支付了訂金,那么到時候對方如果沒有履行合同,就沒有其他額外的補償,所以建議各位打算購房的朋友,還是把合同弄清楚,并且和對方簽訂合理的定金。定金和訂金是否可以退回我們剛剛說的是購房之前簽合同的訂金,那么如果是打算裝修呢?其實這也是一樣的,如果您已經和裝修公司簽訂了協議同時也繳納了一定的定金,如果對方沒有按時處理好裝修的問題,那么您一樣可以憑借這個書面協議和對方索要應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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