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買了父親的房子,兒子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兒子不能購買父親的房子。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x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qū)域內(nèi)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規(guī)定**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并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wěn)定經(jīng)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xié)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于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并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并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并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xù),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xié)議,并將借款合同等手續(xù)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準后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托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fā)放貸款。
全部3個回答>兒子能貸款買父親的房子嗎
144****2219 | 2018-07-16 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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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873
不可以,直系親屬之間住房貸款交易,對銀行來說算騙貸,銀行會拒貸。
查看全文↓ 2018-07-16 19:13:22
戶口不在一起也不可以,如果僥幸被銀行審批了,以后銀行查出來,也會把貸款的錢收回,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147****4426
理論上是可以的。有幾個約束條件,1那套房子具備銀行的貸款要求,2你作為貸款人具備貸款資格。其實你父母也可以不出售而以該房屋作為抵押物進行貸款。
查看全文↓ 2018-07-16 19:13:14 -
157****5572
可以
查看全文↓ 2018-07-16 19:13:07
按揭貸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實地看房:
信貸員、居間機構、評估員、買賣雙方到申請按揭貸款的房屋現(xiàn)場對房屋現(xiàn)場勘察;
產(chǎn)權驗證;
產(chǎn)權人及共有權人(賣方)帶著身份證原件及房產(chǎn)證原件,到房管局交驗身份證原件及房本原件,進行驗證,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簽署合同:
銀行認真核對校驗客戶的資料原件,鑒別所有簽字人員的真實性,監(jiān)督客戶簽字,收取房產(chǎn)證原件及訂金(具體數(shù)額由買賣雙方確定),復印資料,提醒雙方在該行辦理帳戶;
填寫合同:
銀行整理資料根據(jù)客戶提供的相關資料,填寫合同;
繳費義務:
銀行收取費用預審通過后,通知客戶交費;
產(chǎn)權過戶:
買賣雙方在房管局的幫助下辦理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貸款人準備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xù);
銀行放款。 -
148****8552
可以。
查看全文↓ 2018-07-16 19:12:51
子女購房并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直系血親可使用公積金賬戶余額共同還款。主貸人必須上產(chǎn)證,共同借款人必須是主貸人的配偶或同戶一年以上的直系親屬。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有:購買本市城鎮(zhèn)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x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購房時如果未申請公積金貸款,可在房產(chǎn)證發(fā)證日后的6個月內(nèi)憑房產(chǎn)證、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身份證、關系證明、公積金賬戶所屬單位開具的提取證明和提取申請書等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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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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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要賣這套房,要看他的母親是否同意。因為這套房產(chǎn),他與他的母親都有繼承權,他的母親占應該占75%,所以他的母親如果同意出售的話,可以去公證處把這套做一個繼承公證,然后拿著公證書去辦理新的房產(chǎn)證,只有有了新的房產(chǎn)證,這套房子才可以出售。注:至于產(chǎn)權人定到誰的身上,也只有他們母子去商量這個事情了,也就是說這套房子的產(chǎn)權定到了誰的身上,誰就有權利處理這套房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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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取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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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物權法的規(guī)定,物權法定原則,房屋是不動產(chǎn),國家對不動產(chǎn)實行統(tǒng)一登記制度。本案中,雖然房屋的出資方為甲方,但合同的權利人為兒子,也就是產(chǎn)權人為兒子。甲方以自己名義將兒子名下的房屋作價處理,且履行了交付,但房屋所有權沒有變更登記,事實上,甲方與乙方也無法履行房屋的變更登記,缺少合同的主體甲方的兒子是無法完成的。對物權的處分權只有物權所有人才有權處分,其他人的處分,必須得到物權所有人認可或追認,即使成年人的父母也不能獲得處分權利,甲方在處分房屋的行為中,其兒子并不知情,事后也未追認,故其處分行為無效,屬無權處分人?!逗贤ā返?8條第1款: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第58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分析:甲方未取得兒子的授權委托而賣房,該行為無效。法院的判決會傾向于甲方,撤銷合同。雙倍返還定金。中介返還乙方代理費。甲方以自己名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履行給相對人乙方造成損失或因此而構成違約,應由甲方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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