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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補辦?

148****6682 | 2017-03-16 11: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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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1235

    1、購房合同未做預售登記
    在購房的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合同丟失,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然后重新簽訂一份合同,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
    2、預售登記后,辦理銀行按揭前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辦
    3、預售登記后辦理銀行按揭后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2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購房者注銷了之前的購房合同,合同號便會發(fā)生改變,盡管購房合同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xié)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較后提醒一下大家,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并不都是發(fā)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由于律師、銀行或者中介的人過失也可能會出現(xiàn)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記得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防止合同丟失后大家互相推脫責任的情況出現(xiàn)。
    另外,如果購房合同丟了,其實也并不是很嚴重,只要掌握了正確的補救方式,補辦并不困難。不過,購房合同遺失的補救措施雖然有,但是還是會花費大家的精力和時間,為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還是建議大家還是要細心保管自己的購房合同以及兩證等重要文件。

    查看全文↓ 2017-03-16 11:10:04
  • 132****0224

    一般來講,分兩種情況:
    第1,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的購買者可以到當?sh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我國《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開發(fā)經營企業(yè)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不便。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管理暫行辦法》“預售的商品房由購買人在結算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xù)”。
    第2,如果購買的是現(xiàn)房,應當針對房屋買賣合同,我國采取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xù)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法律不予保護。若能按照法律規(guī)定程序操作,就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
    如果您的情況不屬于以上兩種情況,可以采納以下建議:
    首先,向開發(fā)商說明情況,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解決,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fā)商出示相關證明,記著要加蓋財務有效章以便查詢。
    其次,倘若不幸與無信譽可言的開發(fā)商遭遇,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jié)問題與開發(fā)商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并注明補充協(xié)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xié)議中可以隱諱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宜,這樣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應有的作用。盡量想辦法得到這一份原合同的復印件備用。一般來說,開發(fā)商出具的應該是正式發(fā)票,財務有底可查,很難做假,所以發(fā)票一般來講不用擔心。
    當然了,為了防患于未然,還是建議購房者不要無故地隨身攜帶合同和交款憑證原件。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xù),可以先將所有資料復印一份,使用復印件有時一樣能獨當一面,這樣丟了原件還有復印件做底牌,能夠在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憑證,防患于未然。

    查看全文↓ 2017-03-16 11:09:03
  • 158****2406

    一、備件申請
    1.申請人到房地局以書面申報權證遺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結構、面積、所有權來源情況及現(xiàn)狀和產權人姓名、住址、營業(yè)情況等。
    2.提供營業(yè)旁證(租簿或戶口簿)。
    3.填寫遺失房地產所有證的具結書。
    4.憑身份證明,帶上列資料到“遺失契證臺”辦理。
    二、備案查檔
    1.繳納查檔冊費后,由房地局發(fā)出臨時收據。
    2.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三、登報聲明
    對申請遺失事項校核后,出具證明給申請人到報社辦理“遺失權證聲明”的 登記手續(xù)。待“遺失聲明”見報后,申請人持報紙和臨時收據到房地局交給原收件經辦人。一個月內無異議者,由申請人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四、勘丈入冊
    1.由測繪所勘丈、繪圖。
    2.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案件入冊。
    五、登記審查核準
    由房地局負責初審、復審、審批。
    六、繕證發(fā)證
    若經審批同意補發(fā)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后,向申請人發(fā)領證通知,申請人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
    收費標準是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10元/本,印花稅5元/本。

    查看全文↓ 2017-03-16 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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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房合同丟了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時期所采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1、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   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3、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購房合同的合同號已經發(fā)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xié)議。   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并不都是發(fā)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fā)商、律師、銀行由于過失也會出現(xiàn)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一旦發(fā)現(xiàn)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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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房合同丟了可以補。第一方面:如果購買的是現(xiàn)房,按我國現(xiàn)行規(guī)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xù)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第二方面: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sh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開發(fā)經營企業(yè)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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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房合同丟了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時期所采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1、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   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3、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購房合同的合同號已經發(fā)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xié)議。   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并不都是發(fā)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fā)商、律師、銀行由于過失也會出現(xiàn)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一旦發(fā)現(xiàn)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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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房合同丟了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時期所采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1、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   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3、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購房合同的合同號已經發(fā)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xié)議。   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并不都是發(fā)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fā)商、律師、銀行由于過失也會出現(xiàn)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一旦發(fā)現(xiàn)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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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是在網簽前丟失:這種情況很簡單,直接找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即可,將之前存放在開發(fā)商處的剩余合同作廢。2.如果已經完成網簽,還未交房:你需要找到你買房時對應的銷售,詢問是否需要登報公示。3.如果開發(fā)商需要登報做遺失申明,就需要找市一級的報社登報,要連續(xù)一個月每天都登報才有效,具體費用可以聯(lián)系報社。4.拿著報紙去開發(fā)商那復印一份合同,再讓開發(fā)商蓋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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