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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購房合同應注意什么 如何避開簽訂購房合同的陷阱

156****3017 | 2016-05-23 16: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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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5519

    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的地方很多,比如面積、價格、收費、房屋質量等多個方面,不要被開發(fā)商忽悠了。 (一)要注意關于面積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訂購買現房合同時在此條款中要求寫明建筑面積,建筑面積中含共用面積的組成部分及具體平米數、使用面積平米數、建筑面積與使用面積的比例;另外,所購樓房的樓號、房號、單元在整幢樓中的位置示意圖、單元的平面圖也應在合同中寫明或作為附件。 (二)要注意關于價格、收費、付款額方面的條款 在一般合同中,價格條款應是比較明確的,每平方米多少元錢。發(fā)展商要求購房者付出的各種款項、稅費,購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關的規(guī)定和證明文件,對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據的收費,如發(fā)展商聘請律師的費用、委托中介費、銀行手續(xù)費等,購房者有權拒付。 (三)要注意有關房屋質量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wèi)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等上下內外的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同時合同中還可以規(guī)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質期等。 商品房認購協(xié)議須同時具備如下兩個條件方能生效: 1、取得預售許可證明, 2、房產部門已辦理登記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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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簽購房合同主要是看付款方式過戶時間及戶口問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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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古至今,衣食住行就是人們的四大基本需求。現如今,人們的衣食都有了保障,便越發(fā)關心起了住房問題。而一撥又一撥的購房熱,買家往往失去理智,自覺不自覺地鉆進了不法房地產商設置的各種陷阱。面積縮水、虛假廣告、延期交房、拖延辦證、“零風險投資”等讓購房人吃虧上當的事屢屢發(fā)生,從而引發(fā)大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方面的糾紛。那么,在實踐中開發(fā)商到底設置了哪些陷阱呢?總結我們的實踐經驗,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廣告(包括沙盤、售樓書等)陷阱 為了賣掉房子,開發(fā)商往往會在售樓廣告中(包括沙盤、售樓書等)對綠化、會館、**、幼兒園、游泳池、健身房、車位、超市、容積率、樓房間距等配套設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對于這種承諾又不寫在合同里。結果當出現規(guī)劃變更、綠地變停車場、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開通遙遙無期等情況,買房人要求有一個說法時,開發(fā)商卻以規(guī)劃變更已經通過規(guī)劃部門批準為由,推卸責任,或以合同約定不清搪塞,消費者一般很難得到補償。房地產開發(fā)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購房者想當然地以為廣告內容都會寫入合同的心理,瞞天過海。結果,發(fā)生爭議、對簿公堂時,法官一般會以合同條款作為依據判斷是非曲直,而不完全是廣告。 銷售陷阱 中國人買東西向來有跟風湊熱鬧的從眾心理,一聽說哪個樓盤觀者如潮,那些想買房的人便躍躍欲試了。正是抓住了消費者的這種盲從心理,開發(fā)商就給買房人設下了陷阱: 其一,以小利誘之,在拿到預售證之前搞內部認購。內部認購是指房地產開發(fā)商小規(guī)模、不公開地預售商品房。由于內部認購的商品 房價格相對較低,對那些買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過程中,買房人認為自己得到了便宜,開發(fā)商也借此機會籌到了資金。然而,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fā)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的,其銷售行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問題,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往往無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這樣,買房人的投資就充滿了風險。 其二,制造假象,在房子數量、戶型、朝向等的推出和價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前者關系到售樓進程的快慢,后者決定了售樓利潤的厚薄。開發(fā)商的做法是推出預售房屋總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對所推出的單元進行精心搭配。通常是選**差的戶型和樓層先出手,這樣一方面可聲稱那些好的單元已經“名花有主”,另一方面還可以避免這些“丑女”到**后“待字閨中”。當然,這其中也要混雜一些好房型,否則會造成目標客戶的流失。

  • 簽訂購房合同,是所有環(huán)節(jié)中**重要的一環(huán),購房者的權利義務盡在其中。但因為買賣雙方在專業(yè)知識上的信息不對稱,有時購房者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后在合同履行中處于被動地位。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購房者在購房商品房時,應與開發(fā)商簽訂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就簽訂合同中的主要條款進行逐一分析: (1)關于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不符時,一般按照**高院司法解釋確立的一般原則即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2) 關于價格、收費、付款額等條款 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開發(fā)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guī)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可注明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通過的話,購房者可以取消合同,全數取回定金;同時,開發(fā)商也可注明如貸款不能通過又未能如約履行給付購房款義務,有權解除合同,購房者需無條件返還所購商品房。 (3) 關于房屋質量的條款 由于商品房竣工后已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允許交付使用,因此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必須要開發(fā)商提供兩書,即《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書已對商品房質量的細節(jié)作了規(guī)定。 (4) 關于售后物業(yè)管理的條款 這是購房者在簽合同時容易忽略的內容,要注意防止物業(yè)管理公司變更物業(yè)費。 在實際簽約時,很多房地產公司不同意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與買受人簽訂有關物業(yè)管理協(xié)議。對此,買受人應該據理力爭,簽署相關協(xié)議,防止交房時物業(yè)公司變更物業(yè)費。 (5) 關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條款 應寫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價金的交付日期、金額和方法。例如交付房價款,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清。 (6) 關于產權登記的條款 由雙方依規(guī)定的日期會同辦理,或委托代理人辦理。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時,賣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買受人的書面報告,以及繳納的稅單。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協(xié)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購房者應力爭在合同中,將辦理產權證的期限約定在國家規(guī)定的時間內。如果此期限約定過長,如:120天以上,表明此項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設定了抵押擔保,短期內不能解除抵押,對購房者采用公積金貸款和盡快取得房產證有很大影響。 (7) 關于稅費負擔的條款 房屋買賣中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應按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并明確載入合同。 (8) 關于違約責任的條款 違約責任包括出賣人逾期交付房屋應負的責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應負的責任;買受人逾期付款應負的責任,以及毀約不買應負的責任等?,F在開發(fā)商在購房合同中,關于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一般約定為每遲延一日承擔全部房款萬分之二或三的違約金。這個違約金的比例偏低,與支付房款的銀行貸款利息相當,違約金的懲罰性體現不夠,買房者應爭取提高該比例,可以考慮在千分之0.5至1之間。同時,在出現購房者違約的情形下,作為開發(fā)商也有權將違約金的比例進行提升。 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應對合同條款及專業(yè)詞語仔細閱讀、理解,必要時可向專業(yè)律師以及房地產開發(fā)主管部門進行咨詢。

  • 決定簽合同、交第一筆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開始就進入開發(fā)商的圈套。   康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青鋒等人認為,目前許多房產交易還處在“賣方”市場階段,許多房地產商借其優(yōu)勢地位,與消費者簽訂了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關部門對房產市場進行規(guī)范和調控。同時,消費者也應采取恰當方式維權,比如變通合同形式、在開發(fā)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頁”等,這是法律允許的,也是必要的。 專家們提醒消費者在簽合同時尤其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檢查開發(fā)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并要抄下證件的號碼。 房子宏觀規(guī)劃(主要是外部環(huán)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fā)商對小區(qū)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 約定房子面積。建筑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fā)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合同。 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具體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準、物業(yè)的服務項目、收費等,同時明確違約責任。注意開發(fā)商利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 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圍。依據國家規(guī)定的質量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質量問題,并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

  • 網友提問: 律師,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如何簽訂購房合同? 湛江律師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時,甲、乙雙方應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乙方所購甲方商品房情況,內容包括商品房坐落位置、商品房土地來源等; 第二條,商品房售價;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方式約定; 第四條,實際面積與銷售面積差異的處理;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房屋交付日期;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第九條,房屋交接; 第十條,甲方關于建筑、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第十二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第十三條,關于物業(yè)管理的內容、方式及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