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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公租房的申請流程是什么樣的?

158****7375 | 2013-05-07 16: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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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8952

    ① 申請受理本市市區(qū)城鎮(zhèn)戶籍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zhèn)政府)遞交《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及戶籍、收入、資產(chǎn)、住房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相應的保障方式。
    ② 初審及公示街道辦事處(鎮(zhèn)政府)應當自接到申請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家庭的戶籍、家庭人員結構、婚姻生育狀況等情況進行初審及在申請受理所在地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經(jīng)初審不通過或公示異議核實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③ 復核區(qū)住房保障部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區(qū)民政部門進行復核,并提出復核意見。其中區(qū)民政部門負責對家庭收入資產(chǎn)情況的審查核實,區(qū)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對家庭住房困難的審查核實。
    ④ 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門將復核合格的申請家庭情況在市國土房管局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家庭資產(chǎn)、保障方式、應核發(fā)補貼金額以及擬申請承租房屋區(qū)域等相關情況。
    ⑤ 批準經(jīng)公示無異議或經(jīng)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批準申請人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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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根據(jù)公共租賃房管理局的規(guī)定申請的全部流程為:申請-初審-復審-公示-輪后-公開搖號-搖號結果公示-簽訂租賃合同-入住

  • 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將設立輪候冊,輪候冊由三個序列構成:第一序列包括公租房辦法試行前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因未年審被暫停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已提交廉租住房保障申請的。這些家庭提出書面申請承租公租房,將按照原廉租住房輪候打分標準計算的評分高低確定申請?zhí)枺值挠上到y(tǒng)隨機排序確定申請?zhí)?;第二序列是公租房辦法試行前正在輪候經(jīng)濟適用住房的對象,凡在規(guī)定的時間提出書面申請承租政府公共租賃住房,按照原經(jīng)濟適用住房輪候打分標準計算的評分高低確定申請?zhí)?,同分的由系統(tǒng)隨機排序確定申請?zhí)枴5谌蛄惺切律暾垖ο?。遞交申請并受理后,由系統(tǒng)集中于每月**后一天自動隨機產(chǎn)生當月新申請對象的申請?zhí)?。三大序列取得申請?zhí)柕纳暾垖ο蠼?jīng)審核符合條件的,按申請?zhí)栂群箜樞蜻M入相應序列,申請?zhí)栕鳛檩喓蛱枴?/p>

  • 單位選房后,制定本單位分房方案,并經(jīng)單位職代會通過,向獲得配租資格的家庭或個人分房,分配結果報市保障中心備案并在單位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chǎn)管理局門戶網(wǎng)站上公示5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在房源具備入住條件后,市保障中心與申請單位、申請人簽訂三方租賃合同,辦理交接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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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廣州公租房首批什么時候配住?。?/p> 全部2個回答>

  • 在房價居高不下的今天,國家加強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為低收入者提供住房保障。7月30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一次會議召開,會議公布,2013年上半年,廣州市新建和籌集保障性住房9033套,占新建和籌集保障性住房1.6萬套目標任務的56.5%。那么,廣州市申請保障房條件有哪些? 廣州市申請保障房條件 1. 廣州市保障房申請條件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2.廣州市保障房申請條件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廣州市保障房申請條件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廣州市保障房申請條件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xù)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guī)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chǎn)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本市規(guī)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chǎn)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qū)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jīng)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本條例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或者扶養(yǎng)關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員。 3.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xù)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guī)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chǎn)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本市規(guī)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chǎn)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qū)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qū)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qū)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yōu)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guī)定的年齡條件后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賃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條例第1條規(guī)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自有住房面積低于本市規(guī)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且符合本條例第2條第一款除第(四)項規(guī)定以外條件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貨幣補貼按月發(fā)放,補貼金額按照戶籍人口數(shù)計算。 5. 租賃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因經(jīng)濟原因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租金。 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規(guī)定的收入線標準、財產(chǎn)限額、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貨幣補貼標準,由市主管部門會同人居環(huán)境、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tǒng)計等相關部門,每年根據(jù)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財產(chǎn)狀況、住房狀況以及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場發(fā)展狀況等因素劃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