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由于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此,未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做法,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梢韵虍?shù)刈》抗e金管理中心舉報。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xù)?!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fā)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guī)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guī)定。
全部3個回答>試用期間,公司是否應該為員工繳納公積金?
146****6869 | 2012-12-21 15: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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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246
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單位為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法定的義務,試用期也屬于勞動關系的存續(xù)期間,因此,試用期內單位也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查看全文↓ 2012-12-21 15: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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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非強制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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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調整。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公積金每年6月完成基數(shù)調整,一年調整一次,繳存基數(shù)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fā)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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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補交,但是貸款前六個月要正常交,補交的要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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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根據(jù)單位實際情況按照規(guī)定辦理。1、根據(jù)國務院發(fā)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一旦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后,三十日內必須至其公積金管理部柜面或通過公積金單位系統(tǒng)為其繳存公積金”。2、在試工階段,基于雇傭雙方有選擇或不選擇對方的權利。所以職工在試工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繳存公積金,但是一旦雙方達成雇傭關系且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試用期間的公積金必須用補繳方式補上。3、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的工資收入略低(是基本工資的70%)。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的次月,則調整到全額工資。但需要注意的是職工工資調整全額,但是其試用期間繳存的公積金基數(shù)是不改變的,其只有在公積金基數(shù)調整的時候,根據(jù)其實際工資基數(shù)進行調整。4、公積金基數(shù)調整規(guī)定每年7月1日。因此公積金年度與自然年度又不同,例如2016年度是從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所以,職工試用期間的繳存基數(shù)需要到新年度7月1日才能調整。公積金是國家規(guī)定的、在職職工(單位)以工資為基數(shù)并按比例交納的住房公共積累基金。具有強制性、福利性、保障性、互助性的性質。交納的公積金屬職工個人所有,其他任何人無權動用。公積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補貼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房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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